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部署要求,大胆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34%,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1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99万人。社会保障不断增强,全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总参保8955.55万人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区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90万人,技能人才488.89万人。人事管理不断规范,继续推进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多渠道、多机制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时调整我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合理确定2018年工资指导线,出台我区国有企业工资改革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5.9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为64.96%,仲裁结案率为94.4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为100%,各项任务指标均顺利完成。
(一)就业创业更充分,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1.创新就业政策。用社保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创造新增就业岗位,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全区发放稳岗补贴3.01亿元,惠及10821家企业及111.35万名职工。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创新出台8条政策“干货”,通过理顺基层进出渠道、强化基层待遇保障、珍惜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途径,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创新出台了《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人社政策措施,助力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2.创新打造 “两个基地”。按照“政府搭台,团队导演,企业唱戏,社会共享”的建设模式,与腾讯上海众创空间运营团队合作共建广西众创示范基地,与中关村管委会共建广西•中关村创业创新人才基地。其中,广西众创示范基地今年新增入驻孵化项目76个,累计孵化项目达238个,注册资本超过9.5亿元,专利和在申请专利172项,直接和间接带动1万多人就业,荣获‘2018年度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在该基地的示范引领下,全区创业孵化基地达300个,入驻孵化项目1.27万个,直接带动就业达6.77万人。广西•中关村创业创新人才基地,柔性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105名,已有32位正式落户广西;同时构建了人才项目的精准服务体系,全面助推专家成果服务广西产业,目前已推动逾30个人才项目与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形成合作,直接及间接收益超过1亿元。
3.多渠道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启动实施农民工创业奖补、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奖补以及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3类奖补政策。全区共发放农民工创业就业奖补355.91万元,涉及人数5485人。加快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全区38个农民工创业园已有入驻企业722家,其中农民工创办企业486家,提供就业岗位44431个,吸纳农民工就业18761人,吸纳贫困人口就业3915人。有力推动了各地“归雁经济”发展,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离土不离乡的转移就业。
4.“以赛促就业创业、以赛促技能提升”成效显著。第五届广西创业大赛和第五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顺利举办,据统计,5届创业大赛走遍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等多个城市,共吸引3000余个国内外创业项目、上万人次同台竞技,上百人次的投资人参与,促成逾亿元的投融资对接,参赛项目营业收入累计超过十亿元;5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共有近10万农民工参赛,其中6万多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带动50多万农民工参加岗位练兵。参加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3名选手入围国家集训队;23名选手摘取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奖项并有2名选手首次荣获一等奖;9支参赛队获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二、三等奖;参加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 5人获一等奖、4人获二等奖,总成绩排名全国第二。
(二)社保政策更完善,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1.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截至10月底,为企业减少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社保费40亿元,切实帮助企业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2.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08元;从2018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至116元,同时年满65周岁及以上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5元,惠及全区领取待遇约618.5万人。印发建立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补贴激励机制,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
3.医保改革民众得实惠。出台《关于做好伊马替尼等7种特殊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了原有特殊药品医保支付政策中涉及价格和慈善援助项目报销的规定,明确了7种特殊药品统一按照药品通用名进行医保支付,不再限制药品生产厂家和药品商品名称,仿制药与原研药按相同医保标准支付统筹基金,除可支付定点药店相关购药费用,也可支付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门诊慢病,住院相关购药费用。切实减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负担,解决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的需求和参保患者用药延续问题。允许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等家庭成员中共同使用,并允许用来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消毒用品和保健食品等。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截至11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610.38万人,参保率达98.5%。
4.进一步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对职业人群全覆盖和按项目参保的全覆盖,其中首次将全区公务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并解决了全区事业单位“老工伤”问题。全面上调6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3项待遇实现 “四连升”。
5.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收益显著。我区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合同约定委托投资运营的400亿元基本养老金全部到位,2018年前三季度预计实现投资收益10.89亿元,是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的2.42倍。此外,采取协商优惠利率或调整优化存储结构等方式,积极探索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途径,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人才政策机制更优,海纳百川揽才俊
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区技术人员有190万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0万人。组织开展第一批高层次人才认定,通过认定335名。创新管理模式推进人才小高地建设,大力实施特聘专家、十百千人才工程等重大项目,成功承办“汇商聚智”高峰论坛和“海创展”,尤其在2018年的第七批特聘专家遴选中,我区选聘了包括2名院士在内的共26名特聘专家,实现我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重大突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限。不断深化高校、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二是技能人才不断壮大。创新开展“职业培训券”试点,采取“企业自主申报、自主考核”的方式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培训,2018年全区共下达“职业培训券”资金480万元。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2018年共批准18家企业,2000名企业职工开展试点工作。截至2018年底,我区累计建成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4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70个,广西机电技师学院、广西交通技师学院被国家人社部确定为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我区有3名选手入围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全区新增高技能人才14739人,完成134%;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2337人,完成194.75%。我区历年累计共有2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82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三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组织实施了各项人事考试40项,参加考试人数70多万人, 开展全区公务员四级联考,参加笔试20万名,创近年新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现全覆盖,岗位设置完成率和聘用合同签订率均超过90%。
(四)“治欠保支”力度更大,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通过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落实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和开展欠薪预警惩戒等一系列“组合拳”,特别是在全国首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试点工作、实施联合惩戒违法欠薪等措施,实现全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金额、涉及人数“三个大幅度下降”,得到国家部际联席会议肯定,我区在2018年召开的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加强用工分类指导,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93%。创新和完善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各市积极创新多种工作方式,切实提高了调解仲裁效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为64.96%,仲裁结案率为94.46%。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五)人社扶贫更精准,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1.就业扶贫精准有效。千方百计扩大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四个渠道”就业规模,全区认定就业扶贫车间1160家,吸纳1.29万贫困劳动力就业;返乡创业带动就业1.93万人;38个农民工创业园引入722家企业(其中农民工创办企业486家),带动3915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22.93万人次;公益性岗位安置3.02万人。采取“三来三往”的方式,进一步深化粤桂劳务协作,广东向我区提供就业岗位达19.87万个,帮助贫困人员就业近4万人。2018年底,全区已有70.94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与2017年底相比增长63.95%,其中,我区14个2018年计划脱贫摘帽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3.66万人次。
2.技能扶贫造血赋能。扶贫先扶智,我区通过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信息,广泛组织动员贫困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全区开展职业培训共21万人, 其中建档立卡人员参加职业培训6.77万人。帮助14598名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职业培训,有5804人已实现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券”试点,采取“企业自主申报、自主考核”的方式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培训,2018年全区共下达“职业培训券”资金480万元。
3.社保扶贫兜底保障。为240.0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2138.53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100%。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等多重保障,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5%。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切实解决贫困患者就医费用报销手续繁琐的问题。建筑工程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从建筑业扩大到铁路、公路等领域,防止出现农民工因伤返贫、因伤致贫。
(六)人社服务更便捷高效,行风建设向纵深推进
全区人社系统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为突破口,推进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打造“全区一张网,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的人社服务体系,全国人社系统全部完成堵点疏解任务的4个省份之一。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调查显示,我区制定出台及实施的人社政策满意度连续三年提升,总体满意度评分靠前。
1.“一门式”改革效果明显。通过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合并精简多个办事窗口、优化办事流程等措施,办事效率明显提升。 “一门式”经办服务改革的做法得到人社部充分肯定,该项工作经验在2018年全国社会保险局长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和推广,同时在2018年全国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先进典型发言。
2.简政便民群众满意。 梳理编制了“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一次性收齐、并可反复使用,减少服务对象重复提交。对无谓证明进行了清理,全区人社系统取消证明事项32个。10个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全部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376项办事事项实现了“一次不用跑”。
3.人社服务广覆盖,群众办事不出村。围绕“服务惠民”专项活动,按照“六有标准”要求,2018年全区14268个行政村已实现村级社保就业服务平台全覆盖,并实现“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联网,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社保就业等人社服务,基本实现了“人社服务广覆盖、群众办事不出村”,服务惠及全区5600万城乡居民。
(七)人社信息化程度更高,人社业务网上办
“互联网人社”信息化建设步伐大踏步前进,研究开发 “多险合一”的广西社保经办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在贺州、来宾、防城港市上线使用,计划将在2019年实现全区社保业务一网通办、一事通办。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100%纳入自治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全区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达1835家,数量居全国第一。自治区本级对外办事事项网上可办理率达到91%;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含社保分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率达到100%。
(八)人社党建工作更扎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2018年以来,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实现全覆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全区人社系统记二等功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不断激发干部队伍工作热情,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2019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9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十一届五中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惠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推进人社扶贫,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促进就业创业
加强就业失业形势监测预警,完善企业用工等重点监测制度,对申请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加强实名管理服务,多渠道、多方式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转岗再就业能力。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和技能提升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扶持政策。
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加强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继续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实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意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服务行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中国—东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实施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建立健全职业标准体系,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实施北部湾经济区“职业培训券”试点。实施春潮行动、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行动。
(二)深化社会保障改革
按照人社部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抓好新办法计发待遇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平稳落地实施。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继续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推进职业年金基金经办管理和投资运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有序对接。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夯实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统筹层次,健全转移接续机制。严格防控基金运行风险,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测和精算分析,强化基金监管,坚决查处骗保行为。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任务,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等活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快引进一批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技术工人待遇有关政策,组织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深入推进技工院校校企合作,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招生工作。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研究配套工资政策。完善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出台事业单位考核规定、监督规定。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规范聘用管理和编外用人管理。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政策。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体现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深化公立医院、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完善不同岗位差别化分配办法,落实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工资指导线作用,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进一步加强治欠保支工作。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力度。坚决落实“三个严禁”,力争治欠保支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和风险的监测预防,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积极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稳妥推进集体协商制度。推进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继续完善调解仲裁制度。加强预防协商、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裁审衔接、基础保障等机制建设,完善调解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创新仲裁办案机制。加强办案指导,提高办案质量。做好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普遍建立裁审衔接工作机制,畅通裁审衔接的工作渠道。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仲裁办案系统建设和应用,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公共服务能力。
(五)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工作
积极推进就业扶贫。深化粤桂劳务协作,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持续推进贫困地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人数均达到人社部和自治区的指标要求。扎实推进技能扶贫。开展大规模精准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培育和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鼓励支持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广泛开展岗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持续推进社保扶贫。继续落实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政策,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100%。确保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含)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失业保险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
(六)强化系统行风建设
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便民化。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确定自治区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办事标准,统一审定公布清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管理服务体系,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申报、审批、公布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对外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打造人社系统办事“一张网”,实现办事清单内事项网上办理率自治区本级不低于90%,市县级不低于70%;在全区人社窗口部门全面实行“一门式”服务,基本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事;实现办事材料减少60%以上。推行窗口优化整合和综合柜员制经办。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试点。继续开展暗访活动。全面开通行风问题投诉举报专线、专区。落实行风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机制。
(七)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全区人社服务“一张网”。拓展人社大数据、电子社保卡的创新应用,促进人社服务网络化和信息化,实现人社业务全区“一网通办”。打造大数据“一个平台”。推进“互联网 人社”政务云平台建设,建设人社云平台系统。研究制定技术规范和标准,探索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努力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网络共享共通。打造信息化建设“一支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完善激励机制,建设高素质信息化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服务外包工作,解决信息化建设资金、技术、人手问题。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编制实施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实施新修订的统计调查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提升12333电话服务能力。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八)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坚持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理念,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